郑州市监立案调查携程“私自调价”,“调价助手”不能成为“数字化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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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多家酒店商户近日举报,他们在携程平台上架的酒店房间价格被携程私自修改。多位酒店负责人称,携程平台要求酒店商户开通名为“调价助手”的改价工具,通过技术手段修改酒店房间价格,并且不经商家允许修改商家的活动折扣。

7月9日下午,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正在调查中,已向携程平台方面了解有关情况,其他情况结案前暂不便透露。”

记者联系到其中两家酒店,航空港区的一位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已经有相关部门在调查了。”另一家位于惠济区的酒店也遇到类似情况,其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来过店里,询问了一些有关平台调价的情况。”

携程:“‘调价助手’是为帮助酒店提高市场竞争力”

9日下午,关于“调价助手”未经酒店商户允许私自调价一事,携程平台负责酒店相关业务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调价助手”是为了使酒店的价格适应当地市场价格,帮助酒店商家提高市场竞争力。

这名客服人员还表示,如果需要关闭“调价助手”,酒店商户可用平台绑定的手机号向平台致电,方可关闭。

据此前媒体报道,有酒店负责人称,被调价后,一间房间的价格与酒店方原本设置的价格相差10元到20元之间。多位酒店负责人提到,在与携程沟通的过程中得知,携程之所以未经商家允许就调价,是因为酒店在其他平台有更优的价,所以携程采用了“系统跟价”的方式。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携程调价助手”为关键词检索发现,共有110条投诉结果,其中多条投诉提到,“调价助手”存在未经商家同意开通、并在商家要求关闭后又反复开关的情况。

律师:平台私自给商家调价或违反价格法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付建表示,“若平台未经酒店商家同意私自调价,存在故意压低价格以排挤竞争对手等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或者通过虚假价格诱导消费者交易,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付建表示,携程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央视网评论:“调价助手”不能成为“数字化打手”

在平台愈发强势的背景下,此类“店大欺客”并非个案,已成为一种“现象”。一些平台一边“携流量以令商家”,不断压榨商户的利润空间,一边维持“低价形象”吸引用户,实则慷他人之慨,得流量之利。

央视网7月11日发表文章评论:所谓“技术中立”已经成为一种虚伪的公关修辞。当算法以“跟价”之名剥夺商家根据成本结构、区域策略灵活定价的权利,所谓的“调价助手”不过已演变为平台的“价格操盘手”甚至“数字化打手”,是技术垄断下的权力僭越。

不只如此,从“大数据杀熟”到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再到签订“二选一”的排他协议,部分平台凭借其强大的流量与技术优势,在产业链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不断推出各种“霸王条款”。商家与平台的地位愈发不平等——商家为了获得流量和曝光,不得不依附平台,代价往往是让渡话语权和合法权益。本来,平台、商家与消费者是一个生态共同体,是一个稳定“三角体”。但如果一方遭遇严重不公平待遇难以支撑时,这个“三角体”必然不再稳定甚至坍塌。结果不会有赢家。

健全并创新监管,构建共赢生态,才能走出内卷

因此,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平衡好各方利益是根本之策。
一方面,真正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范落到实地。另一方面,需要监管智慧与技术的创新,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实现“技术对技术”的精准监管。平台经济的技术性和复杂性远超以往的传统商业模式,以“调价助手”为例,这是一套依托于算法技术、实现价格自动扫描和调整的复杂机制,要实现及时有效的监管,就需要深入了解其技术原理,这对于监管人员的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总之,在平台经济高歌猛进的今天,如何平衡平台、商家与消费者的利益,是一个重要又现实的大课题。唯有构建三方共赢的深层生态,平台经济才能走出内卷,迈向真正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黄河科技与大健康研究院综合央视网、人民网河南频道报道,文章为原文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闻旅派立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闻旅派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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